长夜未央
注,本文以秋张为第一人称
前言:
当我写下这片文章时,我的丈夫——一开始是不同意的。因为这是我们都不愿回忆的一段往事。一想到那段时间,我就透不过气,我就像一个孩子一样反复自我安慰,到最后,我几乎是闭着眼睛写下文章的第一个字。我知道,越往下叙述,越好说,因为这件早就被人们——甚至被我都淡忘了的事,它越来越像一个故事。有的时候,我搁笔伏案,真的会觉得,我只不过在编造一个故事,但是这个故事对我来讲,那么真实。
最后,我感谢我的孩子,是他们给予了我勇气,让我把这个故事,念给他们听。
我和迪戈里的相识,是在我四年级的秋天,准确的来说是深秋,因为每次我想起我们初识的场景,脖子上总会条件反射般的有种裹上了围巾的感觉。这正是他圣诞节总会送我围巾的原因——我是那种特别特别爱戴围巾的女生。
可惜的是,他总会送给我黄色的围巾,而我是拉文克劳的学生,所有的围巾清一色的蓝,渐渐的,我就习惯了颜色的单调,渐渐喜爱上了那一抹深渊般的蓝。
我会明知故问地问他,为什么一定要坚持送我黄色。其实我知道原因,无非就是因为他是赫奇帕奇的罢了,可是——他总是这么神奇,他跟我说,因为我总带蓝色的围巾,会戴腻的,我这么开朗,黄色才更衬我。
我记不得当时是什么感受了,只是现在想起来,还是会有一丝丝的感动。
我的少女时代和别人的不同,我是一个很喜欢魁地奇的女生,尽管我使用的时候彗星系列。我印象最深的不是和他在一起打比赛,我们在一起,作为对手,打过好多次比赛。
那是一个美丽的的晴天,那场比赛是格兰芬多对拉文克劳。我早就听说了哈利的火弩箭,我知道凭我的扫帚是无论如何打不过他的。于是在比赛期间,我现在回忆起来仍觉得羞愧——我一直在挡哈利的视线,企图让他发现不了金色飞贼。后来,在我的婚礼上,哈利把那件事当做一个青春的玩笑。
“你当时应该把我撞下去。”我静静地说。
“我不会的,而且塞德里克同样不会。”
我一直觉得哈利和塞德里克像,他们都有着一种迷人的绅士风度,但后来我又觉得他们不像了。因为塞德里克,他总是会无条件地原谅别人的错误,他会未雨绸缪地帮你解决各种问题。而哈利不是,他的身份不允许他过度的宽容,于是,我在朋友和他之间选择了朋友。
说起 ,玛丽爱塔,现在我们不怎么联系了,她似乎决心把我当成她在霍格沃茨的一个梦吧。因为我的丈夫是个麻瓜,她就再不搭理我了。但是我从未后悔过当初的决定,因为塞德里克,他在我心中无人可取代,那些时光的疤已经深深地烙在了我心里,时至今日每每拾起,心中仍是痛楚不已。
五年级的时候,我们开始交往。那注定是不同寻常的一年。明明,他以我的男朋友,而不是朋友的身份,我们只过了一年,可我却觉得,像过了好长好长时间。
三强争霸赛,我最不愿回忆的事。我知道,写到这里,我注定会思绪回溯,我多想就这样未潏羸瓶,可是我记叙下的每一个字,都是对我内心愧疚的一份赎罪,对我十几年前犯下的幼稚的错误和我再见不到的他的一份安慰。
他当选勇士的那一刻,我几乎是站起来鼓得掌,在我心里,他就是真正的勇士,他不是那种处处完美,深得人心的男孩,但是至少其他同年级的男生在我心里和塞德里克相比都相形见绌。圣诞节时,他邀请我参加舞会,我几乎是提前一个月就开始思考我要穿什么。
那天,我们一起在黑湖旁边散步,他不断地传授于我OWL 考试的心得,但是我不想听,他最后告诉我,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,可以随时找他。或许是出于一个华裔骨子里的傲气,我到最后都没有问过他任何一个咒语。我说“赛德,你舞会穿什么呢?”
我明明知道男孩子不会在意这些,但是我还是笑着打趣。我告诉他,我想穿旗袍。然后我让他穿一身中国古装,这样我们才更配。
他说,如果他穿西装,这样中西混合,岂不是别有一番韵味呢。
我记得我们在大厅碰面时,他帅气又迷人的朝我笑。我双手相搭,以中国古代女子行礼的动作向他作揖,不是那种盈盈作态,而是想彰显一下旗袍的魅力和一个华裔的礼仪,仅此而已。
我说用中文说,“久违芝宇,时切葭思。”
明明我们那天刚刚见过,但我还是想他。
我不知道他听没听懂,应该听不懂吧,可他似乎从我的表情里读到了我浅层的意思,他又那么笑,绅士地朝我伸出一只手,牵着我走到了舞会中央。
我真的再难回首当时他的一颦一笑,那个夜晚,我记忆犹新,当时的快乐顷刻间化作忧伤席卷了我的脑海。
我的书桌旁有一张塞德里克的照片,照片是在舞会上照的,我们相视笑着,对未来充满期待,他伸出手搂住我,看看我又看看镜头,重复着这单调的动作。
我多想再续一舞,但在那个三强争霸赛结束的那一天,当哈利抱着他的尸体回来的时候,我甚至感觉不到忧伤了,那是痛苦带来的麻木。我看着手心,那是我赛前写上了他的名字,现在看来,就像一场笑话。
我远远地看到赛德的父母在伏在他身上痛哭,苍白无力的文字实在难以表述当时我的心情,就好像被人一头按在水里挣扎不起,视线模糊,良久,我意识到我再哭,当时是,现在还是。
我的孩子走过来,问我,我这么了。我擦干眼泪,挤出微笑,他便执意要我讲这个故事给他听。
但是他怎么会听明白呢?对于我的丈夫,我的孩子和其他许许多多的人来说,这真的真的只是一个故事,但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,是我曾经那么那么爱过的人。
君不见,妾起舞翩翩,君不见,妾鼓瑟绵绵,君不见,妾嫣然一笑醉人容颜。
“妈妈,”他问我,“这就是塞德里克的照片么?”他拿起了那张我们一起在舞会的照片。
我点了点头。
“妈妈,这下面一行是什么呀。”
那是我很久之前写的一句话了,是中文字,我的孩子看不懂,他从小到大都生活在英国。
我情不自禁地念了出来,那样轻,就好像回到了写下这句话的那年。
“相见亦无事,别后常忆君。”
“妈妈,这是什么意思呀?”
他不会懂得,我的丈夫走了进来,告诉我的孩子,他该睡觉了。
他们说,相见亦无事,别后常忆君,但这都不重要了,塞德里克,他消失在了我的人生中将近二十年,而我遇见了我的丈夫,他真心爱我,关心我,后来我又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 。
我觉得,对于我来说,已经够了。
有什么遗憾的呢?不过是少年的故事罢了,长夜未央,我们早已留在了那个夜晚,我们都消失在了那个夜晚,只不过,我获得了新生,而他,没有……
原创H·G
来源预言家日报
编辑社长静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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